招用高校毕业生,可享这个补贴!
编辑时间:2024-09-14       浏览次数:15 次

今天来说说

小微企业

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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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事项

 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(小型微型企业的判定,可参照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的“小微企业名录”查询结果佐证;或者参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研究制定的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予以判定),在相应期限内可按照企业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申请社会保险补贴,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。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费后补贴的办法,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。

申请渠道

  福州市小微企业可向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县(市)区就业中心按季度申请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
服务电话

  0591-87305715



  来 源 | 市劳动就业中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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